01
什么是备用金
代理备用金是指委托方预付给代理人,用于支付船舶进出港和在港期间所需的港口使费,代理费及处理有关特殊业务的备用款项。
代理人在接到委托方的询问后,要估算港口使费,将代理费金额,港口装卸率,及其他委托方关心的问题及时答复。对于备用金,委托方一般要分项审查,所以在估算备用金时,代理人应分项准确计算,适当有余。备用金不应包括滞期/速遣费,如有特殊费用,应提醒委托方,例如特殊平舱费,AGM检测费等。
02
备用金的估算项目
船舶进出港、在港期间有以下费用发生:
(1)吨税(Chinese Tonnage due):按照吨税法规定收取;
计算公式=船舶净吨*费率
*费率分为优惠费率和非优惠费率
执照期限分为30天;90天;1年;
吨税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之分,是否享受优惠费率取决于船期国是否有和我国签订相关海运协议。
报价之前跟委托方落实好船上是否有正本有效的吨税证书,在船舶离港之前吨税证书是否有效,如果过期,在报价中应该把此项费用加进去。
(2)引航费(pilotage):船舶净吨*费率*2(进港和出港);
引航费率按照基本港和非基本港有不同,基本港的费率是0.5,港口包括大连、营口、秦皇岛、天津、烟台、青岛、日照、连云港、上海、宁波、厦门、汕头、深圳、广州、湛江、防城、海口、洋浦、八所、三亚港等,非基本港的引航费收取附加费,最高不超过每计费吨0.30元。
如果在港期间有移泊,移泊的引航费率是0.22;
节假日、夜班的引航(移泊)作业时间占全部作业时间一半及以上,或节假日、夜班的作业时间大于等于半小时的,节假日或夜班的引航(移泊)费收取45%的附加费,既为节假日又为夜班的引航(移泊)费收取90%的附加费。
(3)拖轮费(Towage)
根据使用拖轮的数量来计费,单条拖轮的价格在港口计费办法中有规定如下:
进出港使用拖轮的数量取决于船舶类型、船舶尺寸(载重吨、船长、吃水),由地方的港口管理当局发布;
(4)停泊费和锚地费(Berthage and anchorage due)
-a.锚地费:船舶净吨X0.05X锚地停留天数;
-b.泊位费:船舶净吨X0.23X泊位停留天数;
-c.非生产性停泊费:船舶净吨X0.15X小时;
(5)卫生除害处理费(Ship quarantine Charge)
-a.生活区消毒费:总吨X0.05
-b.生活垃圾:33元/m³
(6) 边防检查费(immigration charge)
主要针对非开放港口或者泊位收取,参考价格450元/天
(7)护航费(Escorting charge)
主要针对超规范的船舶(超过港口规定的载重吨、船长、吃水等)、通过桥区的船舶,尤其是进出内河(长江、珠江等)的船舶,护航的种类主要有拖轮护航、巡逻船护航。
(8)理货费
针对于件杂货收取的费用,报价之前要落实好货物的属性,包装性质,货主还是船东承担,木材就是货主承担理货费。
目前外贸日照散货船RMB1500/航次,件杂货按照实际理货情况收取。曹妃甸外贸散货船理货标准事RMB200/票。
(9)联检费(Joint Inspection)
主要针对一些偏远的港口
(10)围油栏费(Oil fense)
只是油船有此费用;
外贸油轮围油栏费用:
船舶净吨<1000,RMB3000/航次;
船舶净吨1000~3000范围内的,RMB3500/航次;
船舶净吨>3000的,RMB4000/航次。
3、理货费:目前外贸日照散货船RMB1500/航次,件杂货按照实际理货情况收取。曹妃甸外贸散货船理货标准事RMB200/票。
(11)熏蒸物处理(Fumigants disposal)
主要针对运输粮食的船,参考价格大约10000元
(12)代理费(Agency Fee)
分两部分,第一部分:按照船舶净吨计收:0.8元X2(如果仅是进港或出港代理,那就X1;
第二部分:按照装卸货物吨数和船舶类型计收:
-件杂货:3.17元/吨;
-散货:0----30000吨:1.24元/吨;30,001----60000吨:1.04元/吨;60,001----100000吨:0.85元/吨;10,0001吨以上:0.52元/吨;
举例:
铁矿170000吨,净吨:51481吨
第一部分代理费1:0.8X51481X2第二部分代理费2:1.24X30000+1.04X30000+0.85X40000+0.52X70000
散货船的代理费根据市场行情、船舶吨位通常会给出相应折扣;
油船的代理费:0----30000吨:0.72元/吨;30,001----60000吨:0.59元/吨;60,001----100000吨:0.46元/吨;10,0001吨以上:0.26元/吨;
油船的代理费通常不打折。
03
备用金的使用
如发现可能超支较大时,及时向委托方说明情况,要求增补,如果总数不超,项目之间可调剂使用,但是船长借支要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指示办理。
04
备用金的结算
船舶装卸完毕离港后,代理应及时整理各种港口使费,做出航次账单,连同原始单据寄委托方进行结算,按委托方指示退还剩余备用金。委托方希望尽快收到结账单以核算航次成本,收回多余。
及时结算备用金也是体现代理工作效率的一个方面,船舶代理方应要做到迅速、准确、清晰、整洁,注意最迟不超过离港后的30个工作日,将航次账单寄送给委托方。
本文由E-PORTS综合整理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